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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困企业自救正当时

2020-03-04 来源:四川智库 浏览:540

  一、疫情下危困企业路在何方

  2020年2月28日,针对公众关注的企业复工复产问题,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钟南山院士回答记者问题称,4月底可以基本控制国内疫情,基本恢复工作。对现金流充足的企业来说,这是一个利好消息,意味着在党和国家财税政策大力支持下,只需再撑两月便可度过此次危机;但对财务、经营已经陷入困境的企业而言,这无异于敲响了企业破产的丧钟倒计时。

  企业破产清算,是由司法程序主导的市场出清制度,目的是保障市场优良资源配置,维护良好市场运行秩序。企业深陷破产危机并非无因的,它深藏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每一次决策里、深埋于公司发展过程中每一条路线下,符合企业运转逻辑,符合市场运行规律。新冠疫情固然可怕,但对多数企业而言,它起到的是催化或加重危机的作用。

  但破产,并非危困企业命运的终点。业务体系混乱、没有市场价值、负债高昂资不抵债,这样的企业即使没有遭遇疫情也迟早会走向衰败;而尚有其他挽救价值和可能的企业,法院更鼓励其通过破产重整的方式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减少破产带来的资源浪费、就业流失和社会不稳定风险。

  据新闻报道,2016年4月,威海鸿宇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为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在管理人前期工作基础上,威海经区迅速启动府院联动机制融资招工,全线恢复企业生产,满载开工为疫情防控提供无纺布医疗物资支持。此案证实了重整对恢复企业生机的成效,但参考意义相对有限,如果不是疫情防控需要,鸿宇公司的重整之路未必能走得这么顺畅,何况近4年的重整期间不是每家企业都能承受的。因此,对有意自救的危困企业,效率更高的预重整无疑是更好的选择。

  二、什么是预重整

  预重整制度,依联合国《破产法立法指南》的规定,指使受到影响的公司债权人在重整程序启动之前自愿重组谈判中谈判商定的计划发生效力而启动的程序。结合国外预重整经验与国内预重整司法实践可知,预重整程序上的要点有三:(1)预重整程序在法院受理破产重整申请前;(2)预重整期间内应形成重整计划草案;(3)预重整计划草案沿用至破产重整程序中。一言以蔽之,预重整实质上是将重整程序的部分功能剥离至重整程序之前并与之有效衔接的企业拯救机制。

  目前我国尚未在立法和司法解释层面对预重整程序作规定,但相应制度建设趋势已经日趋明朗。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企业进入重整程序之前,可以先由债权人与债务人、出资人等利害关系人通过庭外商业谈判,拟定重组方案;重整程序启动后,可以重组方案为依据拟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批准。这是我国司法体系首次以效力及于全国司法实务的内部文件形式认可预重整在重整程序中的作用,对预重整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2019年6月,国家发改委、最高人民法院等13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完善市场主体推出制度改革方案》第四部分“完善企业破产制度”提到:要完善企业破产启动和审理程序,研究建立预重整和庭外重组制度,完善企业破产重整制度。由此可见,预重整制度已经是当下最重要的立法趋势之一。此外,近年司法实务中已经多次探索通过预重整方式高效高质地引导企业重整,实现债权人、投资人、债务人等多方共赢。如杭州怡丰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东田·怡丰城”项目是位于杭州地铁1号线翁梅站地铁的一处房地产项目。因开发商负债过高,资不抵债,项目建设停滞。申请破产重整后,余杭区人民法院为加快效率,借鉴预重整实践经验较为丰富的国家做法,暂不受理重整申请,对该案试行预登记,并指定管理人开展重整前期工作。在预重整期间,管理人在府院联动机制的协调配合下,多方调查沟通,取得债权人承诺,募得战略投资人融资资金,制定了可行的预重整计划草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管理人按重整计划恢复项目运转,复苏楼盘建设,最终恢复销售,正常交房。

  该案以低经济成本、低时间成本实现了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化解了债务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风险,将预重整制度在实践中高效、高质的特点体现得淋漓尽致。

  三、为什么选择预重整

  危困企业想自救,可选的途径不多,无非庭外重组、破产重整、预重整三条路可走。相较破产重整程序和庭外重组,预重整制度取二者之长,避二者之短,具备以下优势:

  (一)缩短重整期间,提高重整效率。

  预重整程序中,对资产、负债状况的审计评估,与债权人、投资人的谈判协商,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表决,均完成于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前,能够缩短重整程序时间,提高重整效率;

  (二)减少重整成本,降低负面影响。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重整,其负面影响往往难以控制,容易衍生诸多经济、社会问题,增加维稳风险,激化社会矛盾。预重整程序将谈判协商表决等须债权人参与配合的工作提前,不仅能减少重整成本,还能够有效降低重整带来的负面社会影响。

  (三)衔接司法救济,避免钳制问题。

  庭外重组不通过司法程序实现企业救济,必须征得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方能使协议对全体债权人发生约束效力,此时重组工作可能因部分债权人的沽价行为受到钳制;预重整则直接衔接破产重整程序,利用重整程序强制批准重整计划的法律规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钳制者对重整计划的阻碍。

  (四)充分开展工作,提高草案质量。

  预重整工作完成于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前,不受司法程序时限限制,能够充分调查评估,充分信息披露,充分沟通谈判,有利于管理人招募优秀投资人,制作可行性更强的重整计划草案。

  四、四川智库替您解危除困

  我们长期致力于企业预重整,企业债务化解,企业破产清算、重整、和解,商务谈判,诉讼仲裁等服务,在企业破产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不俗的业绩。我们菁英云集,资源丰富,提供一站式危困企业预重整服务,能够组建包括律师、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企业管理顾问等在内的专业团队,开展细致专业的危困企业尽职调查,与职工、债权人、战略投资人进行谈判,针对预重整痛难点制定可行的预重整方案,代表企业向法院提起重整申请,执行重整方案,恢复企业生机。 五、结语:危困企业自救正当时

  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下,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诸多行业损失惨重,但对危困企业而言,这反而是一次求变的机会——疫情期间普通企业与危困企业的差距从未如此接近。把握住扶持性政策机遇,通过预重整摆脱经营困境,危困企业自救正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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