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府、企业、个人提供智囊性综合服务

再次解读“宝马离婚” 智库法律专家游添川在华西都市报为全民普法

2016-08-24 来源: 浏览:322

  连日来,王宝强和马蓉的离婚纠纷还在继续发酵,王宝强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有多大?他登遗失声明有什么用?王宝强借钱交的诉讼费马蓉要不要还?

  在紧盯此事走向的同时,也有网友开始公布宋喆的联系方式、PS亲子鉴定书。殊不知,很多人在用一些极端手段对当事人进行道德谴责时,却不小心触碰到了法律的边界。

  “王宝强离婚”事件,在越来越多的人围观后,也慢慢掀起了一堂普法课。

  昨天,华西都市报专访了四川智库法律专家游添川。“游律师普法课堂”又开课了!

  王宝强工作室登遗失声明有什么用?

  游添川:遗失声明中提到,王宝强声称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均丢失,同时声称开户银行卡作废。

  为什么王宝强要登这样的遗失声明?游添川说,如果别人手上有王宝强工作室的公章、营业执照、财务章、法人章之类的,就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和他人签合同,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游添川说,《合同法》中有一个关于“表见代理”的概念,如果一方在没有公司代理权的情况下,拿着上述章和其他公司、个人签合同,合同将被视为合法有效。“王宝强刊登的遗失声明,可以否认自刊登之日起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所加盖印章的效力,防止损失扩大。”

  网友公布宋喆联系方式、PS亲子鉴定书是否构成侵权?

  游添川:如果公布的手机号码是真的,网友确实侵犯了宋喆的隐私权。“至于亲子鉴定和开房视频,如果能证明是虚构的,网友则侵犯了马、宋二人的名誉权。”游添川说,至于网友公布两个孩子的照片,他认为并没有侵犯孩子的相关权益。

  “毕竟王宝强带着两个孩子上过综艺节目,对于孩子的长相公众已经熟知,所以这一事件中,公布孩子的照片并没有侵犯孩子的隐私权、肖像权等相关权益。”但游添川认为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网友应停止公布孩子的其他信息。

  借钱交的诉讼费是否该王宝强一人承担?

  游添川:一般来说,普通离婚案如果不存在财产分割的话,诉讼费为50元到300元不等;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20万元以上的,则需缴纳财产总值的0.5%作为诉讼费。

  “按照媒体报道,王宝强自己估计财产有一个亿,那诉讼费可能在20万元左右。”游添川说,按照规定,由于是王宝强提出的诉讼,作为原告,他要预付这部分诉讼费,等案件审结后,法院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的话,诉讼费一般都是双方共同承担。也就是说,最后无论谁打赢了官司,王宝强和马蓉都需要共同支付这笔费用。”

  此外,游添川认为,从法律上说,王宝强借的这笔钱,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借款,属于共同债务,马蓉也要偿还。除非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假如王宝强在借钱时明确和人说这是我王宝强一个人借的,和马蓉无关,那这就属于个人债务。”游律师说,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王宝强和马蓉在婚前或婚后有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借钱给王宝强的人也清楚这一约定,如此即可认定这是个人债务。

  王宝强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是否占优?

  游添川:子女的抚养问题是离婚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法院在判决时需综合各方面因素。

  1993年最高法院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确立了子女抚养的相关原则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本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这是为了照顾孩子年龄太小可能产生的问题而制定的规定。而如果孩子年龄在十岁以上,在判决前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王宝强的儿子出生于2010年,女儿出生于2011年,两个孩子的年龄在五六岁。“这一年龄段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最复杂的。”游添川认为,一般法院会从是否有利于子女的生活和健康成长方面考虑子女的分配,“在婚姻中是不是过错方,并不会影响到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游添川说,由于孩子一直与王宝强和马蓉共同生活,并没有哪一方占有优势。

  王宝强的声明是否侵犯马蓉名誉权?

  游添川:从马蓉提供的法院受理通知书中可以看出,她以名誉权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而起诉状也称王宝强通过微博对其“造谣诋毁”。对比法条,王宝强是否侵犯马蓉名誉权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侮辱、诽谤”,也就是王宝强的《离婚声明》所述内容是否有虚构的成分。如果王宝强能够证明其所称的“马蓉与我经纪人宋喆的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属实,就不构成以诽谤的方式损害马蓉名誉的行为。

  王宝强有没有侵犯马蓉的隐私权?

  游添川:隐私权指的是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个人秘密和个人私生活进行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一种人格权。

  我国法律对隐私权的范围并没有明确进行界定,不过一般认为他人婚外性生活属于个人隐私。但在这起事件中,马蓉作为公众人物,其隐私权应当受到一定限制,王宝强的行为不算侵犯马蓉的隐私权。

  以公共利益作为区分,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分为两种:与公共利益有关的隐私权、与公共利益无关的隐私权。作为公众人物,其与公共利益有关的隐私权应当受到限制。“马蓉作为知名演员王宝强的妻子,多次出席重大活动,参与节目,应当属于公众人物,其婚姻状况、出轨的个人隐私与公序良俗、公共利益相冲突。”游添川认为,基于此,如果王宝强所说属实,不算侵犯马蓉的隐私权。

  (以上摘自华西都市报)

联系方式

电话:028-86246918

邮箱:sczhiku@163.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华府大道1号蓝润置地广场T1栋23A03室

微信公众号